物权保护请求权在民法典中的体例选择问题研究
物权保护对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梳理我国现行法上有关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审判中的实践,指出我国物权保护制度并不存在对物权请求权的路径依赖;结合德国物权请求权一般化的发展趋势与美国侵权法的司法经验,指出在侵权责任方式多元化的背景下,将物权保护制度纳入侵权法的规范范畴更有益于司法裁判的妥当性;从恰当的立法技术与民法典功能定位的角度,主张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将物权保护请求权规定于侵权责任编.
物权保护、物权请求权、立法体例、司法技术
2015-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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