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体系
对民事执行救济的制度体系进行理论探索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研究民事执行救济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执行瑕疵”的类型化分析——执行违法与执行不当,其理论支撑在于程序保障,从位阶上看,可以分为一般救济制度和特殊救济制度,特殊救济制度主要是指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般救济制度又可分为程序性救济制度和实体救济制度,其中实体性救济制度按照提起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案外人异议之诉、债务人异议之诉和许可执行之诉.
执行行为异议、案外人异议之诉、债务人异议之诉、许可执行之诉、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2015-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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