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爱华案”反思我国规范性文件的规制与监督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第8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了“陈爱华诉南京市江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纠纷案”,引起了包括司法行政机关、房屋登记机关在内,社会各界对涉遗嘱房屋转移登记强制公证问题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对该案法律适用层面若干争议问题的具体分析,深入剖析了我国对以涉案《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为代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制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构建规范审查之诉作为解决该问题有效途径的设想.
规范性文件、规范审查之诉、陈爱华案
2015-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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