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当事人合意选定法院、法官制度的设想——从当事人权利保护和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的双重视角进行设计
如何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与权威是当前我国法院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在对我国现行协议管辖和案件分配制度进行重新审视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一种全新的当事人合意选定法院、法官制度模式,把司法服务竞争机制引入法院自身建设,以此形成对法院、法官科学客观的评价监督机制,在促进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同时,推进法官个体和团队的精英化,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与增强法院自身建设的良性互动,以此达到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稳定性,提升司法公信与权威的最终目的.
合意选定法院法官、司法服务竞争、法官精英化、司法公信与权威
2015-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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