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转让法律问题分析
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资合性质,《公司法》并没有赋予其可以通过章程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就其股份转让通过章程作出限制,在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种种争论.本文通过国外立法对比研究,结合分析公司的人合资合性、章程的自治性及我国公司法分类的实际,提出并非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章程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都无正当性,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应区别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形作不同解释.对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公众公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定的限制应认定为无效;但对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作出限制规定是有合理性的.从司法实践角度看,这样的理解有利于统一法院处理该类型案件的适用标准,避免因不同解释各地法院对同一种类案件作出不同的判决结果.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非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15-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