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非诉与诉的衔接和转化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与人民法院的一审程序之间存在的衔接障碍严重影响了我国的“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理模式的运行质效.劳动仲裁与诉讼的衔接本质上是劳动争议案件非诉向诉的转化过程,需对劳动仲裁向诉讼转化过程中的衔接不畅的环节进行完善.建立统一的劳动争议管辖制度,严格限制诉讼中当事人的追加、诉讼请求的增加和变更,填补人民法院与劳动仲裁救济衔接机制的真空地带,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劳动仲裁的诉答程序、证据交换程序和辩论程序中的实体内容在诉讼阶段的约束力.
非诉与诉、衔接、转化
2015-0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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