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内涵及价值取向是合理评价和正确适用该制度的前提.该制度的内涵可以从封存对象、封存条件和封存效力三个方面进行理解;其价值取向则表现在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未成年犯罪人权益、强化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之责任,以及实现“本国实际”到“国际经验”平稳过渡等三个方面.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该制度在制度设计及制度衔接方面存在双重缺陷:一是封存主体缺位、例外情形泛化、责任条款缺失以及适用条件不明;二是其与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制度、户籍制度以及人事档案制度等衔接不畅.因此,要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以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法律规定,健全封存主体、封存例外、救济渠道及适用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强化其与相关制度之间的衔接,实现法律制度体系的内部融贯.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价值取向、制度设计、制度衔接
201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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