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标志人伦与情理胜诉的民事判决——人的体外胚胎权属争议案二审判决释评
就沈洁与刘曦死亡后遗留的人的体外胚胎,双方的父母起诉争执其权利归属.本案一审判决认定该体外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认定该胚胎为介于人与物之间的过渡存在,权属由发生争议的4位失独原、被告享有,保护了以传承血缘、延续后代为内容的基本身份利益.二审判决是一份标志人伦与情理胜诉的民事判决,但在法律适用方法上存在较多值得商榷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理论探讨.
体外胚胎、人权、继承、身份利益、法律适用
201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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