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股东责任适法思路的变与不变
公司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围绕股东出资的相关责任认定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当前司法实践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从“资本法定”到“资本章定”未根本改变股东出资义务,但涉股东出资责任的适法思路产生了变化;企业破产制度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出资“加速到期”的可选路径,但也面临新的问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董事高管催收资本机制等是规制股东出资义务的有效措施.
资本制度改革、出资义务与责任、法律规制与适用
201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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