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再犯制度适用问题研究
近些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禁毒斗争的严峻形势有增无减,有必要检视毒品犯罪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对策之得失.《刑法》第356条关于毒品再犯的规定是分则中唯一针对再犯从重处罚的条款,其在抗制毒品犯罪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震慑与惩戒作用.但该制度在性质定位、与累犯竞合的处理等问题方面一直存在争议,影响其司法功效.本文基于实然层面,坚持毒品再犯说的观点,解析了毒品再犯构造中的几个疑难问题,提出并论证了未成年人不适用毒品再犯从重处罚的观点,提出了毒品再犯与累犯竞合的处理规则.
毒品犯罪、毒品再犯、累犯、司法适用
2014-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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