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的适用研究
新《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特别程序,但规定较为原则,导致司法实践中关于如何立案审查和怎样审理案件存在模糊与分歧,亟待细化以适用.该程序的设置目的在于使债权人更为快速、便捷通过担保物权的行使而获得清偿,因此在细化程序时要注意体现效率价值.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对诉讼参与人的尊重,如何更好的保护诉权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以诉讼效率与诉权保护的平衡作为基本价值导向,通过对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梳理,尝试将立案审查中涉及的管辖、受理条件、诉讼费用和案件审理中涉及的审理标准、审理程序、文书制作以及与担保物权纠纷的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明确细化,以期有益于司法适用.
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立案审查、案件审理
2014-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3-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