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关于物权善意取得的规定与检讨——以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为核心
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在各国法制中的表现不尽相同,每一种法制的表现都是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相结合的产物.我国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比如适用范围比较宽泛,适用条件比较粗略,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以指导司法实务.本文以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为切入点,系统研究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以及在我国的适用要求,以期为实务部门提供较为完备的法律适用基础.同时本文也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与世界主要国家的同类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以起到检讨法制设计上的进步与不足的作用,为将来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物权、抵押权、善意取得、制度检讨
2014-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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