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制度变革后的债权人保护路径


我国《公司法》经修改后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改是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变革.基于鼓励民间投资的考虑,废除了最低资本额的限制,是各国立法的一个潮流.但债权人保护依然是一个重要命题.随着资本制度的改革,债权人保护的路径也发生了变化,从事前保护变为事后保护,从静态保护变为动态保护.以催缴出资为核心的程序性保护,以信息披露和查询为核心的公示性保护,以衡平居次为核心的优先性保护,以撤销权为核心的介入性保护,以揭开公司面纱为核心的诉讼性保护,是今后债权人保护的基本路径.资本制度变革引发了其他制度作相应变革的必要性.
资本、变革、债权人、保护
2014-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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