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精神病辩护制度研究
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免除处罚是刑事司法的一项原则,由此诞生出精神病刑事辩护制度.精神病辩护起源于英国,在美国得到继承与发展.美国虽然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精神病辩护制度,但是,精神病辩护的存废一直存在争议;精神病辩护的法律标准一直处于发展变化当中,联邦法院与州法院系统之间也采用了不同的法律标准;精神病辩护的审理包括精神病辩护的提出与审理程序、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专家证人的作用以及对精神病犯罪者的裁定与处理等重要内容.研究美国精神病辩护制度,可以为我国构建精神病辩护制度提供借鉴.
精神病辩护、起源发展、存废争议、法律标准、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基金项目2012BSCX16
2014-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