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侮辱侵权责任

引用
侮辱与诽谤是我国名誉侵权的两种主要方式.名誉权保护的核心为社会对特定主体的客观评价.侮辱侵害的是被侵权人的名誉感,即对自我价值的评价.名誉感是侵权法保护的人格利益,其救济范围应当限于同时满足故意与严重人身攻击的情形.我国侮辱侵权因欠缺明确的判断标准而成为名誉侵权责任的口袋,限制了文学、艺术批评或意见表达的空间.建议实践中侮辱性言辞的认定应当坚持整体性原则,严格区分尖锐批评与人身攻击,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言论应适用更宽容的标准.

侮辱、名誉权、名誉感、意见表达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媒体侵权与媒体权利保护的司法界限研究"12BFX08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侵权责任法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12JJD820015的研究成果

2014-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1-10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