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开庭中的证据出示应构成设计公开
[案情]*
原告(上诉人):永莹辉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被告(被上诉人):上海欣典灯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典公司);被告(被上诉人):张长顺.
2007年2月13日,原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名为"吊灯(BP9051)"的外观设计专利权,2008年1月23日获得专利授权.2009年7月9日,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典虎购买了被告张长顺制造、销售,被告欣典公司销售的MD0447A-1型号灯具.该灯具外观与原告"吊灯(BP9051)"外观设计相同.
2013-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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