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寿保险合同解除纠纷中的利益平衡


投保人并非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合同,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保险合同解除,如投保人或其继承人自愿退保,法院强制保险合同当事人退保.鉴于实践的复杂性,涉及人寿保险合同解除的诸多问题缺乏直接的立法依据.笔者认为,人寿保险合同为被保险人利益而存在,应尽量满足被保险人或利害关系人维持保险合同效力的要求,赋予其替代投保人的权利,并根据纠纷的性质平衡保护相关各方利益.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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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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