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中有关竞业限制的若干法律问题
一、商业秘密纠纷中涉及竞业限制问题的由来
司法实践中,因职工跳槽引发诉讼是侵犯商业秘密纠纷形成的主要诱因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在一些地方法院,此类纠纷约占商业秘密案件总数的90%以上.[1]从主体上分析,此类跳槽职工一般为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或者掌握、接触企业核心秘密的人员.从行为类型上分析,可分为以下三种.一是跳槽员工从原单位流向新单位的同时带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并在新单位使用.技术信息一般包括技术方案、技术诀窍、产品配方、图纸、实验数据等;经营信息则一般包括客户名单、经营计划、财务资料、货源渠道、标底、标书等.这些信息的泄露,往往使得原单位的产品失去技术竞争优势,或者在某些领域、区域业务渠道的断绝,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二是跳槽职工离职后,自己单独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并且利用其在原单位掌握的信息从事经营活动.三是跳槽职工离职后,自身并不直接从事与原企业相同的经营业务,而是藏身幕后,操纵他人成立公司,并利用其在原单位掌握的信息从事经营活动.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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