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法空白构成要件适用中的难题及其解决


环境刑法指的是《刑法》分则第6章第6节有关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该节之下14种具体犯罪的罪状表述全部采用了特殊的立法方式,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环境犯罪,全部或部分地取决于该行为是否违反环境行政法的规定,这种立法形式在理论上被称之为空白构成要件.[1]由于环境刑法的上述特殊立法规定,给环境刑法的适用带来了问题.
2013-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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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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