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程序扩大适用与司法效率的提高——从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谈起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法是立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事司法的新需求的有效回应,对于解决当前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中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诉讼制度有重要现实意义.此次修法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在追求公正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司法效率",[1]为此民诉法增设和完善了多项旨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制度(如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本文拟从民诉法扩大现有非诉程序(督促程序)的适用范围,增设二项非诉程序(确认调解协议的案件、实现担任物权案件)人手,对相关制度作一论证与说明,以求教于方家.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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