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关于审理涉老民事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

引用
关爱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人类进步社会科学发展的前提.《宪法》第49条明文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对此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如何把法律对老年人的关爱落到实处,江苏法院近几年作了积极的探索.为了解实践中涉老民事纠纷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开展了涉老民事案件专题调研,选取了苏南地区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苏中地区的靖江市人民法院,苏北地区的赣榆县人民法院共4家基层法院,随机抽取了2010年-2011年审结的573件涉老民事案件作为分析基础,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梳理出江苏法院涉老案件的特点、涉老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的意见,以期全社会更关注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2013-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5-10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