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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之债权保护路径思考

引用
一、问题的提出对于占有保护方法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路径争议,既有占有的物权保护路径,也有侵权损害赔偿保护路径。从规范层面看,我国《物权法》第245条规定了占有的物权保护方法,同时也规定“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问题在于,我国《物权法》的这一规定与民法理论的通说并不一致。

债权保护、路径、侵权损害赔偿、《物权法》、保护方法、物权保护、民法理论、侵占

D923(中国法律)

2012-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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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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