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修正与展望 以司法公信力为联结
民事执行体系构建中,对检察监督应否作出安排,一直是民事诉讼法学界、审判和检察机关争论的焦点。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深层理论研究尚处起步阶段,许多立法构想源白于检察机关的热情。201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试点通知》),正式确立了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表明了司法实务界在学理和实践的争论过程中,经过冲撞和磨合,走向了合作。
检察监督制度、民事执行、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展望、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监督
D925.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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