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闻著作权的保护及完善
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条的解释,所谓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依《著作权法》规定,“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需要注意的是,新闻照片和其他有创作性独特编写的文字消息不属此列,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在法学界,有学者将时事新闻定义为: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等新闻机构对最近国内外大事如政治事件或社会事件所作的报道。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时事新闻、保护、《著作权法》、广播电台、媒体报道、新闻照片、新闻定义
D923.4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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