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服务商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责任——兼议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三)第15条
2011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第15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网络服务商、刑事司法解释、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律若干问题、互联网接入
D924.33(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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