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中国特色
在我国,系统化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国际私法)立法是近代以来西学东渐和法制现代化的产物。在中国现代立法史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向来深受外国国际私法立法和学说的影响。北洋政府于1918年8月5日公布并施行的《法律适用条例》是在这一领域的第一次系统立法,受日本《法例》和德国《民法典施行法》的影响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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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8(中国法律)
清华大学自主科研计划课题Z02-1;青年教师自主选题基础研究专项2010THZ0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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