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情势
一、问题的提出
基于团体人格,公司法在公司意思的形成上采用"资本多数决"规则,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会决议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多数通过即可生效,多数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的意思,"即使给小股东造成了不合理的经济损失,仍对小股东产生拘束力。"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有限责任、资本多数决、股东会决议、团体人格、公司章程
D922.29(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3-56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公司法、有限责任、资本多数决、股东会决议、团体人格、公司章程
D922.29(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3-56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