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格式条款的认定及其效力上海诺盛律师事务所诉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诺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诺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10年7月16日在京东商城网站购买“美的”转页扇一台,金额人民币165元,圆迈公司于7月19日送货并向诺盛律师事务所出具发票和购物清单。
律师事务所、买卖合同纠纷、上海、格式条款、电子商务、公司、有限、贸易
D926.5(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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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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