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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应当着重把握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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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畅通了请求渠道、调整了归责原则、扩大了赔偿范围,同时完善了赔偿程序、明确了国家赔偿机构的人员配置,并强化了赔偿监督、提高了赔偿标准和改进了经费保障,对于深入推进中央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正确理解并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充分实现法律修改的预期,是各级人民法院及赔偿委员会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笔者就此谈几点认识.

国家赔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社会公平正义、赔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人员配置、人民法院、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赔偿标准、经费保障、紧迫任务、和谐稳定、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归责原则、法律修改

D922.11(中国法律)

2011-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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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884

11-3126/D

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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