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责任——以受害第三人权利保护为视角
@@ 前言保险业作为对当事人要求最大诚信的行业,实务中理赔环节不规范、不透明,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现象却时有发生.特别在驾驶人无证驾驶等情形下,由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第76条~”1”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2条~”2”理解的不同,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交强险赔偿责任存在重大分歧,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立他字第42号~”3”批复后,更是引起对这个问题的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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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84;D922.14(中国法律)
2011-07-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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