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法院的”信访”体制
@@ 2008年4月23日上午,笔者正坐在Ged法官旁边”陪”审,”1”一名中年男子陪着一位老太太向我们走来.Ged法官请他们坐下.老太太神情忧郁,流着泪.中年男子对Ged法官说,老太太80多岁,其儿子用她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借款做生意,后因生意亏本无力还贷涉讼.老太太已收到强制迁出房屋的执行通知,面临着失去房屋无家可归的危险,故到法院请求法官下达命令暂缓执行.Ged法官给了暂缓两周执行的宽限期.但两个星期的宽限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等他们离开后,Ged法官又叫”导诉员”请那位陪同的中年男子单独进来,问他有没有思考过借款过程中银行有无过失,因为一个80多岁老人的房子被其儿子用以抵押向银行贷款时,按理银行应该审查一下该笔贷款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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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916.2;D956.1
201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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