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的另一种进路以四部民法典草案对不生效民事行为的规范为案例分析的基础
@@ 前言撰写这篇文章,源于对两个问题的思考.一个问题是近年来的立法所带来的.<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为我国民法典的制订做好了铺设.就民法典的起草,全国人大法工委已于2002年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官方草案)提交全国人大,亦有三部学界起草的民法典学者建议稿,一为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以下简称”王草”),一为原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梁慧星教授主持起草(以下简称”梁草”),一为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主持起草(以下简称”徐草”).
案例分析、进路、民法典草案、民事行为、规范、基础、Case Analysis、Basis、Four、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学者建议稿、侵权责任法、厦门大学、问题、民法草案、研究所、物权法
D923(中国法律)
201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6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