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取回自己被行政机关所扣押的财产之行为性质研究
@@ 一、问题的提出:罪或非罪的争辩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根据需要先扣押当事人的财产,然后视情况进行处理,这是一种常用的行政执法手段.而对于被扣押财产的当事人来说,绝大多数选择了等候处理或据理力争的办法.但也有少数当事人却采取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手段,即秘密取回自己被扣押的财产.他们认为被扣押财产属于自己所有,将其取回并不违法,更不会说是犯罪了.然而,问题却远远不像这些人所想的这样简单,后果也大出其所料.
秘密、行政机关、扣押、财产、行为、当事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过程、执法手段、问题、处理、违法、犯罪
D9(法律)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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