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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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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保险法立法的宗旨是平等保护保险合同当事人,人民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时,”1”应严格依法平等保护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平等保护的意义在于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平衡,实现保险业健康发展.本文从防止过度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利的倾向、平衡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等四个方面探讨了司法层面对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的平等保护问题.

保险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平等保护、合同纠纷案件、被保险人权利、诉讼能力、人民法院、人的权利、利益平衡、健康发展、过度保护、投保人、保险业、保险法、宗旨、问题、司法、审理、倾向、立法

D9(法律)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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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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