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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适用理解

引用
@@ ”案情”2006年10月12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腾邦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公司)签订国内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单,保险单号为COPSZ070054,保险期限1年,自双方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第2日零时开始,1年内有效,预计年度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2亿元.

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适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保险单、交易中心、货物运输、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人民币、预约、签字、签订、货运、盖章、案情

D9(法律)

2010-12-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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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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