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次盗窃数额累计谈法条信息解读的完整性
@@ 如何累计多次盗窃的犯罪数额,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7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第12项中作出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最后一次盗窃构成犯罪.前次盗窃行为在1年以内的,应当累计其盗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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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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