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交易行规的适用及公权力干预的尺度把握——胡永华与易群华买卖合同纠纷案
@@ ”案情”2006年1月至2月.胡永华向易群华数次购买古玩.期间,胡永华曾以汇款的形式向易群华支付了部分货款.2006年2月9日、13日胡永华分别向易群华出具了两份欠条,注明尚欠易群华货款共计288,000元.其中,胡永华在2006年2月9日出具的欠条上写明所欠款项是购买”古玩”.2006年4月,胡永华将所购部分物品交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均是古玩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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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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