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容忍义务在审理相邻关系纠纷中的运用
@@ 虽然相邻关系解决的是毗邻的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行使问题,但”容忍义务”的确定却是权利界定的依据,故把握了”容忍义务”,也就掌握了审理此类案件的精髓.笔者拟在阐述”容忍义务”内涵的基础上,厘清相邻关系请求权的性质及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等基础问题,并进一步探讨”容忍限度”的衡量标准,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容忍义务、审理、相邻关系、纠纷、基础问题、诉讼时效、司法实践、权利行使、权利界定、衡量标准、权利人、请求权、不动产、性质、内涵、精髓、案件
D9(法律)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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