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谁做主?——论姓名命名权的自由与限制
@@ 2009年2月26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赵C姓名权上诉案作出裁定:准许鹰潭市月湖公安分局撤回上诉,撤销一审判决.赵C与月湖公安分局在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赵C同意使用规范汉字变更姓名.时隔半年的二审裁定使该案再度成为媒体、公众关注焦点.有人支持该结果,认为人民法院作出和解裁定是恰当的,也有人认为和解裁定是对争议问题的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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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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