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含义兼评”成功多媒体诉时越公司案”一审判决
@@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修订后的<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的一项新的”专有权利”.虽然从规定至今已有8年时间,但由于对该项权利的定义是直接翻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以下简称WCT)的结果,文字较为晦涩,因此无论在学术研究还是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对这项权利的误解.
信息网络传播权、多媒体、知识产权组织、专有权利、著作权人、著作权法、直接翻译、学术研究、司法实践、版权条约、修订、误解、文字、时间、定义、存在
D9(法律)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课题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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