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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的修改与完善

引用
@@ 一、科学界定”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第3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物质技术条件、单位、申请专利的权利、科学界定、专利权、设计人、发明人、合同

D9(法律)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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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884

11-3126/D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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