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 胡锦涛总书记对大法官、大检察官关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面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国内外形势的新考验,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意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工作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人民当家作主、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胡锦涛总书记、马克思主义、国内外形势、中国化、与时俱进、依法治国、司法制度、人民群众、人民法院、利益至上、科学总结、法治理念、法治规律、法律至上、法律思想
D9(法律)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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