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业培训视角探索中国特色法官遴选制度
@@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法官培训条例>明确规定,拟任法官的人员须接受预备法官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任职.自此,我国拟任法官的人员在任命为法官前必须接受专门的职业培训.这是我国继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提高法官选任标准之后.再一次提高法官入门门槛.通过这一举措,我国的法官遴选制度似已与西方国家的法官遴选制度接轨.然而,这一举措是否能够达到制度设计的目的,中国采用何种法官遴选制度,既适合国情又符合职业要求,本文拟从职业培训入手,通过比较研究,找出我国法官遴选制度探索中的误区,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而探索建立中国特色法官遴选制度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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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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