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重整申请阶段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 2006年8月27日,我国颁布了<企业破产法>并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与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新法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增加了重整制度.重整程序不像破产清算程序那样,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而使其从经济活动中简单消灭,也不像和解程序那样,只是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是一种积极的拯救程序.
重整制度、债权人利益、企业破产法、重整程序、债务人、人民共和国、清算程序、破产宣告、经济活动、和解程序、公平分配、财产、颁布
D9(法律)
2008-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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