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疑罪从无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异化及其分析

引用
@@ 疑罪从无原则直接来源于无罪推定原则.随着世界人权保障的不断加强,该原则已得到普遍确立.顺应这种趋势,我国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分别在140条和162条规定了”存疑不起诉”和”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两种制度,从而正式在法律规范层面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但是同时,我们又不无遗憾地看到,诸如佘祥林杀人案、杜培武杀人案等疑罪从有案件仍不时见诸报端.人们不禁要问,时至今日为何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疑罪仍难实际从无?疑罪从无原则在实际运行中到底遇到了怎样的障碍?本文拟对此问题展开进一步探讨.

疑罪从无原则、司法实践、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无罪推定原则、杀人案、刑事诉讼法、存疑不起诉、人权保障、两种制度、规范层面、佘祥林、障碍、运行、修订、法律、案件

D9(法律)

2008-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1-6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8,(8)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