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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模式的法官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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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世界范围内看,德国和美国,分别作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主要法系的代表国家,在司法培训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特点鲜明、行之有效的制度,两者在很多方面是可以互补的,而这对我们提高中国的法官培训工作水平具有实际借鉴价值.

德国、模式、法官、英美法系、培训、工作水平、大陆法系、中国、制度、司法、美国、价值、互补、国家

D9(法律)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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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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