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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民间选择纠纷调解的理由

引用
@@ 从中国传统社会官方的立场看,调处息讼无疑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伦理教化的推行,而对于清代广大乡土社会的老百姓来说,之所以对诉讼畏而远之并倾向于接受调解的方式是有着他们自己的原因.”古代中国人是以自己的利害为出发点,而不是以对诉讼本身的道德或价值评价为出发点去贱讼的.”1”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清代民间社会老百姓选择以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真实思想和诉讼意识.

清代、民间社会、选择、纠纷调解、诉讼意识、老百姓、中国人、乡土社会、社会秩序、伦理教化、解决纠纷、价值评价、调处息讼、传统社会、思想、倾向、贱讼、古代、道德

D63;C91

2008-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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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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