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我国网络化执行威慑系统机制的思考
@@ 针对执行难,最高法院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推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在互联网上建立的案件信息系统,各级法院将全部执行实施案件录入这个系统,其目的一方面是让当事人能够通过互联网了解自己案件的进展情况,另一个更主要的方面是通过互联网将执行人公示给世人,让世人了解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以达到对被执行人的威慑作用,因此这套系统又被称为执行威慑机制.
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被执行人、互联网、最高法院、案件、信息系统、履行债务、执行难、当事人、录入、公示
D9(法律)
2008-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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