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审判独立保障机制的建构
@@ 一、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纠正司法机关的地方化和行政化倾向审判独立的实现,是需要一定客观条件的.其中,最基本的就是经济和人事条件.一个在经济与成员发展权受制于人的机关,很难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因此,法院人事权、财权行政化的管理方式,是实现审判独立的最大障碍.要克服这一障碍,司法体制必须进行改革.首先,在总体思路上,适应司法权运行的特点,要变过去那种”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方式为”以条为主”垂直管理,改行政管理方式为主为业务管理为主.
审判独立、保障机制、司法体制、行政管理方式、行政化倾向、总体思路、障碍、业务管理、条块结合、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事权、经济、独立人格、垂直管理、司法权、地方化、运行、法院、财权
D9(法律)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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