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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诉不良金融债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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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各商业银行股改上市,将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又将不良金融债权再次打包出售的现象增多,因此自2006年以来,涉及不良金融债权纠纷的案件剧增.截至2007年6月,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60余件,已结19件.原告身份都是不良金融债权打包受让人,其中原告为外资公司或者涉及外资的30件、原告为民营公司或个人的有31件.此类案件涉及扬州市100余家企事业单位,涉案金额人民币3.1159亿元,其中涉外案件标的为人民币1.8471亿元、国内案件标的为人民币1.2688亿元.截至目前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今年也受理了39起此类案件,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人民币.据了解,尚有部分涉不良金融债权类案件将诉至法院和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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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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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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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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